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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领导各岗位职责

    2018年11月14日 23:14  点击:[]

    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在校党政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学科建设、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及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工作。具体职责:

    一、组织制定和实施学院发展规划与工作计划。主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教学、科研、人事、财务等重要行政工作。协调副院长开展工作,掌握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组织制定学科建设、科研、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教学计划,并且督促、检查其贯彻落实。

     三、组织制定和实施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制度。

    四、主管人事工作,负责考核接受毕业生、引进人才及教职工的考核、奖惩、培训、进修、访问、聘任与解聘、晋升职称、推荐选拔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等,对拟调入、调出的人员提出具体意见。

    五、代表学院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和合作办学。

    六、主管财务工作,负责财务收支的审批。

    七、负责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与修订和教学任务的落实,协助研究生院做好研究生招生和指导等工作。

    八、与党委共同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稳定工作、保密工作、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九、参与一个教研中心有关教学活动,并就教研活动向院务会议通报。

    十、是学院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十一、完成学校领导及学校各行政职能部门布置的工作。



    学院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学院党委书记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党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统战、共青团、工会及稳定等党务方面的工作。具体职责:

    一、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学院的贯彻下执行,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二、负责主持院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主持召开院党委会。

    三、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和监督各党委委员的工作,协调党政领导班子的工作,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

    四、负责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做好师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具体指导教工和学生党支部的工作。

    五、组织学院师生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并完善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六、负责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与学院班子成员共同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稳定工作、保密工作、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及工会工作、团学工作等。

    七、是学院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八、参与一个教研中心有关教学活动,并就教研活动向院务会议通报。

    九、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院长(主管教学事务)岗位职责


    一、在院长主持下,负责全院本科教学、资料室的管理工作,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

    二、组织草拟本院专业发展规划及年度招生计划。对全院专业设置、专业方向的调整等提出建议。组织制订各专业教学计划及实施办法,交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学校审批并实施。

    三、布置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名单,督促各中心、系组织对所开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大纲)、教学进度等审查工作及新开课教师的试讲工作,检查各个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完成。

    四、组织、督促各中心、系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主持全院教学经验交流会,建立有关教学法文件。

    五、制定全院教学人员的培养计划,组织教学人员的进修的业务考核工作,参与对教学、图书资料人员的使用、职称的评定和聘任、奖惩等工作。

    六、组织、检查各类教材(包括实验课程)的编写工作任务的落实,审核专业编写的教材,保证编写质量。

    七、督促检查教务员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奖惩、学业以及教师工作量汇总上报等日常教务工作。

    八、做好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并把检查结果向院务会议和主管副校长及教务处提出书面报告。学期末,负责总结全学期的教学工作,提出下一学期的教学工作意见。

    九、组织好专业年级的实习计划,负责审批学生实习经费、教学旅差费和图书资料费的开支。

    十、负责组织学院各门课程的考试和补考工作,审阅考试试卷,督促检查监考执行情况,组织教师做好考试质量分析。

    十一、负责全院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教学评优工作。

    十二、参与一个教研中心有关教学活动,并就教研活动向院务会议通报。

    十三、完成校领导和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院长(主管学术科研事务)岗位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科研管理和学科建设的各项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研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对全院的科研和学科建设任务完成负全面责任。

    二、根据上级下达的科研和学科建设任务,研究本院重点学科发展战略,围绕重点学科建设,整合科研方向,并提出重点学科和科研的近、远期规划及实施建议,交院党政联席会议和院教授委员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定期检查。

    三、提供与本院学科相关的各种科研基金项目信息,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并承担各种科研课题,并提供相关服务。

    四、协调、组织对科研成果的审查、鉴定,引导教师多出成果,并贴近重点学科,形成合力,提高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参与对科研人员的使用、晋级、奖励、资助等工作的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

    五、组织参加校内外、院内外有关科研、学术交流,组织学院科研报告会、讨论会,负责联络、安排和接待国内外专家学者的讲学、科考等学术活动。

    六、每学期检查一次学院科研项目和学科建设进展情况,每学年末进行一次科研工作总结。抓好科研档案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科带头人的专家档案库。

    七、每学期检查一次全院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总结。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经办申报学术出版资助、优秀成果评定等事宜。

    八、组织并指导研究生、本科高年级学生的课外科研、学术活动。

    九、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负责各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参与一个教研中心有关教学活动,并就教研活动向院务会议通报。

       十一、负责处理和完成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事务)岗位职责


    一、在院长主持下,负责全院研究生教学的管理工作,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

    二、组织制定全院培养研究生的发展规划及招收研究生计划,协助研究生院做好组织教师命题、评卷、复试、录取工作。

    三、组织并督促指导教师制定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学生计划、课程设置,了解教学效果。

    四、组织做好毕业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做好研究生的学位评审、申报及硕士、博士学位的授予工作。

    五、协助院长制定学位点发展计划,组织申报各类学位点,包括博士、硕士(含专业硕士)及培训班等。

    六、做好导师队伍管理与建设工作,组织申报硕士、博士导师。

    七、协助院长管理各类研究生班的教学工作等。

    八、参与一个教研中心有关教学活动,并就教研活动向院务会议通报。

    九、完成校领导和院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副院长(主管行政事务)职责

     

    协助院长分管院行政、创收管理及院综合办工作。具体职责:

          一、分管院办公室,指导、协调、检查院综合办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工作。

          三、拟制创收分配管理办法,具体组织和实施学院创收工作。

          四、负责学院以及上级下发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并整理各类文件资料存档、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购置与管理工作。

         六、协助院长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

       八、参与一个教研中心有关教学活动,并就教研活动向院务会议通报。

          九、组织落实好学校及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院党委副书记协助院党委书记分管工会、学院安全、学生、团学组织、学生社团等有关学生方面工作。具体职责:

    一、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法制、心理健康、纪律、安全等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生综合测评、评先评优和奖学金评审工作,负责学费减免、特困补助、助学贷款等初审工作,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三、负责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及思想、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和使用等工作。

          四、负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和学生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等工作。

          五、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新生入学教育及军训等工作。

          六、领导学院分团委、研究生会、学生会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学生公寓的调配和宿舍文明建设。

         八、负责学院部门工会工作;负责组织学院安全工作的落实检查。

         九、组织落实好学校相关处室及院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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