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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规定

    2020年10月21日 17:22  点击:[]


    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目标管理,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我校各学科所有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含同等学力人员)均适用本规定。

    二、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且符合下列条件,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应在CSSCI期刊上公开发表3篇、或在学校规定的A类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本学科专业的学术论文,1篇B类刊物论文等同于2篇CSSCI期刊论文,同一篇论文被多次转载只计1篇;在人民网、光明网置顶理论文章等同于一篇C刊。境外外文期刊收录原则按照《中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目录收录原则(试行)》认定,其中Q1区为A类,Q2区为B类,Q3和Q4为C类。第一名单位必须为中南大学,本人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

    三、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在学期间必须发表与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且符合下列条件,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至少须在本学科领域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期刊或本科层次大学学报上发表论文1篇。

    四、研究生在学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与学位论文紧密相关,并且应以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所有学术论文必须先进行知网学术不端检测,并由研究生导师审核。

    五、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确认以在期刊(不包括增刊)正式发表的论文为准,允许有1篇论文以录用通知书为准(但必须正式发表以后方能取得学位)。

    六、对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发表论文的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于2020年7月13日在党政联席会上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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