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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摘要)

    2020年10月28日 13:50  点击:[]

    一、学校仪器设备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

    二、各二级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由经费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审定后,报资产管理处备案并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

    三、仪器设备经验收合格,使用单位应及时持签章齐全的发票及合同和实物清单到资产管理处办理建账、建卡手续。配件更新,需按规定办理以旧换新手续。

    四、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学校“管用结合、责任到人”的原则,对每台仪器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加强仪器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保证设备完好,努力提高使用效益,确保帐卡物相符。

    五、因机构变化和人员异动等导致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权发生变化的,应按《中南大学人员、机构异动仪器设备交接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六、要严格仪器设备报废的申报、审批、回收制度,严禁随意拆卸仪器设备及配件。

    七、仪器设备发生损坏、丢失或其它事故,应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因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直接责任人应按所造成的损失照价赔偿。

    八、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除执行本办法外,还需执行《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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