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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工作制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素质加分实施细则

    2020年09月08日 16:28  点击:[]

    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精神,为突出对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考核,在学业成绩绩点的基础上,对研究生学术科研等进行一定的综合素质加分,加分之后的成绩排名作为评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依据一等学业奖学金须满足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加分不设上限,所有加分项必须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创新成果认定周期为上一年的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基本学制内最后一学年可延长至申报截止日),并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具体加分项如下:

    (一)学术论文:署名须为中南大学,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学术论文须为公开发表,交验时须见刊,录用通知无效。一般学术刊物加分上限为2篇(0.2分),其他级别论文加分可累加,同一篇论文取最高分。

    人文社

    科A1

    人文社

    A2

    人文社

    科B类

    人文社

    科C类

    CSSCI扩展版、

    中文核心刊物

    一般

    刊物

    2.5

    2

    1.5

    1

    0.6

    0.1

    科研项目:立项项目承担单位须为中南大学。项目加分必须为项目申报时计划书上所列的负责人和参与者,并经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认定。


    级别

    第一负责人

    参与者(前二)

    参与者(其他)

    国家级

    1

    0.4

    0.2

    省部级

    0.5

    0.1

    0.05

    校级

    0.2

    0.05

    0.01

    院级

    0.03

    0.02

    0.01

    备注:1.同一个项目,取最高分;2.学院“思源杯”项目加分,每个人最多只能加一次主持人和参与者。

    (三)干部加分:担任研究生干部一年以上,视工作情况酌情加分,院学工办负责具体认定。担任多项职务者取最高分,加分不累计。

    职务

    最高加分

    兼职辅导员

    0.2

    (校研究生会主席、院研究生支部常务副书记

    0.15

    研会副主席、分团委副书记、班长

    0.1

    研会部长、副部长,研究生支部委员,班委

    0.05

    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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