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结论有“C”的处理办法
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在博士学位论文外审(含追加送审)中,如出现C的学位论文评审意见,由院学位分委会决定答辩与否。申请人应按照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报告书》,经导师签字同意,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2至3名同行专家(导师除外)进行评审,评审具体办法及意见处理方式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自定。根据学校要求,我院特制定如下具体办法。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意见表中评审结论的划分
A.同意答辩(创新性及论文价值≥70且评阅成绩≥90)
B.修改后直接答辩(创新性及论文价值≥70且80≤评阅成绩<90)
C.修改后由学位评定分委会决定答辩与否(创新性及论文价值≥70且70≤评阅成绩<80)
D.修改三个月后再次送审( 60≤创新性及论文价值<70且60≤评阅成绩<70 )
E.不同意答辩(创新性及论文价值<60或评阅成绩<60)
二、专家评阅意见的处理
序号 |
评审结论 |
评审意见结果 |
1 |
直接答辩 |
均为“A”或“B” |
2 |
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后答辩 |
有“C”及以上 |
3 |
修改后重新送审 |
修改3个月 |
1 份为“D”时(其余均为“A”除外) |
4 |
修改半年 |
2份为“D”、或1份为“E”时 |
5 |
修改1年 |
3份为“D”或2份及以上为“E”时 |
6 |
追加2位专家进行评审 |
1份为“D”时,其余均为“A” |
(注:修改3个月及以上的论文必须重新送教育部平台网上通讯评议,申请人学位论文的修改限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三、博士学位论文外审中,针对有“C”的评审意见的学位论文,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2名校外同行专家(导师除外)进行评审,评审意见的处理方式如下。
序号 |
评审结论 |
评审意见结果 |
1 |
直接答辩 |
均为“A”或“B” |
2 |
修改1个月后由导师和学位分委会审核后答辩(需填写论文修改报告书、导师签字,详细报告修改情况) |
1份为“C”的 |
3 |
修改2个月后由导师和学位分委会审核后答辩(需填写论文修改报告书、导师签字,详细报告修改情况) |
2份为C的 |
4 |
修改半年后重送审(校学位办组织) |
1 份及以上为“D”或“E”时 |
四、追加送审论文及专家评阅意见的处理
当1份评审结论为 D,其余评审结论均为 A 时,由校学位办直接追加2位专家进行评审。追加送审2份论文专家评阅意见处下。
序号 |
评审结论 |
评审意见结果 |
1 |
直接答辩 |
均为“A”或“B” |
2 |
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后答辩 |
有“C”及以上 |
3 |
修改半年后重送审 |
1 份及以上为“D”或“E”时 |
(注:修改3个月及以上的论文必须重新送教育部平台网上通讯评议,申请人学位论文的修改限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其中针对第二种情况“有‘C及以上’由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后答辩”,我院将此细化为如下处理方式。
序号 |
评审结论 |
评审意见结果 |
1 |
修改1个月后由导师和学位分委会审核后答辩(需填写论文修改报告书、导师签字,详细报告修改情况) |
1份为“C”的 |
2 |
修改2个月后由导师和学位分委会审核后答辩(需填写论文修改报告书、导师签字,详细报告修改情况) |
2份为“C”的 |
本办法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制定,经党政联席会通过,自2020年9月22日起施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9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