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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南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摘要)

    2020年10月28日 13:55  点击:[]

    1. 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要充分挖掘人、财、物、信息等资源潜力,采取有效措施对师生开放。在保证教学、科研需要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实验室可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开放。

    2. 开放实验的时间要满足师生实验和技能训练的要求,让实验者在时间上有一定的选择余地。一般可采用全天开放、预约开放、阶段开放、定期开放等。

    3. 要建立健全开放实验教学质量监控机制,严格开放实验教学考核,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4. 二级学院和实验室要根据教学功能和实验条件,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实验室开放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5. 实验室应将本室开放的对象、范围、时间、内容和具体组织实施办法等向师生公布,为开放实验教学提供优良服务。

    6. 实验室应根据实验需要做好实验准备工作,配备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学生实验前必须做好预习,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方案。

    7. 建立健全开放实验教学考核激励机制,合理核算开放实验教学工作量,在岗位津贴、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

    8. 将实验室开放纳入二级学院目标管理和教学评估的范畴,把实验室开放工作水平作为二级学院考核的重要指标。

    9. 将课外开放实验纳入本科培养方案,鼓励学生发展个性,鼓励学生早期参加科学研究。学生参加课外开放实验,经考核达到要求者可申请课外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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