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
为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加快我校“双一流”建设步伐,提升我校学位点建设与研究生教育水平,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拟选拔一批优秀本科生实施“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拔尖创新计划”)旨在让“拔尖创新计划”为我校人才培养改革领跑,让拔尖学生为全体学生领跑,带动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培养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学科领域拔尖创新人才。根据《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拔尖创新计划”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拔尖创新计划”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我院“拔尖创新计划”的学生选拔、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培养过程监管、学生年度考核等工作,其构成如下:
组长:王希俊、王翔
副组长:曹清燕、杨雪宾
组员:吴争春、周湘莲、周小清
秘书:黎明
二、选拔对象及指标
选拔对象为:中南大学优秀本科生、其他“双一流”建设高校优秀推免生
本次选拔对象分为2类,第一类为本校和其他“双一流”高校的2018级(四年制)本科生,第二类为本校2019级本科生。
三、指标分配
1.在校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前3%或第1名者,不占导师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及“拔尖创新计划”分配名额。
2.专业成绩排名3%-8%者,我院针对第一类选拔对象的名额为1人,针对第二类选拔对象的名额为1人。
四、推荐选拔办法
(一)根据《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拔尖创新计划”的选拔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品质优良,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排名前8%者(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均按60分计算),通过英语六级(≧425分)或雅思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4)基础知识扎实、创新意识突出、科研兴趣强烈、身心素质优良、发展潜能较大,愿意免试推荐至中南大学直博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有望成长为学科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对申请者进行选拔条件的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组织面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入选候选名单。具体程序如下:
(1)有意愿的学生将申请资料(申请表及相关成绩证明材料、申请承诺书、基本情况汇总表)于2021年9月7日下午17:00前交到马克思主义学院黎明老师处(0731-88879294)。申请表中在校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及专业排名以教务系统中的成绩及其排名为准。相关表格请于附件下载。
(2)根据《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对申报同学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选拔条件的申报者进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内容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发表论文及获奖情况;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实践经历;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2021年9月15日前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根据综合成绩(加权平均裸分+面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入选候选名单并在本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5天。
(4)公示无异议名单报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审查确定“拔尖创新计划”名单。
(5)入选“拔尖创新计划”者与学校签订《“拔尖创新计划”本-博贯通培养承诺书》。
五、培养考核办法
严格按照《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中规定的培养方式进行培养和考核,工作小组安排考核团队在每年9月份对进入“拔尖创新计划”的学生进行考核,按要求进行分流淘汰。
六、导师团队成立原则
学院组建由优秀博士生导师组成的指导教师团队,每个团队指导“拔尖创新计划”学生每年不超过1人。教师指导团队与入选学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
七、资助政策
(1)在本科生阶段,享受“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从入选计划起,按20000元/年标准发放至博士入学。在博士生阶段前2年,除按博士生奖助标准享受博士生奖助学金及高水平成果奖励外,增加“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按30000元/年标准发放;在博士生阶段后3年,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校长拔尖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2)“拔尖创新计划”入选者在博士生阶段,优先获得中南大学出国境留学资助 ,最长可资助2年;优先获得研究生自主探索创新项目资助;优先获得资助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
(3)因未选择中南大学直博计划或者自愿退出的学生,需退还学校资助的“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
八、其他未尽事宜根据《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