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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方案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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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精神,遵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我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简称“思政骨干专项”)考核工作方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翔

副组长:杨雪宾、曹清燕

成 员:吴争春、周小清、周湘莲,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中南大学学工部负责人各1

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小组:王翔(组长)、杨雪宾(副组长)、吴争春、曹清燕、周小清、周湘莲

此外,学院还设置了面试考核小组、命题小组、考务小组、成绩复核小组、疫情防控和紧急联络小组,以保证博士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招生计划

招考类别

招考计划

思政骨干专项

5


导师姓名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王翔

1

思想政治教育

周湘莲

1

思想政治教育

曹清燕

1

思想政治教育

黄永鹏

1

思想政治教育

王浩斌

1

思想政治教育


三、考核对象

通过了中南大学统一组织的外语笔试,并经我院考生资格审查和报考材料评议小组审核通过初审的考生。包括报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专项计划考生。(通过初审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另行发布)。


四、复试方式

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复试录取工作采用线下现场考核复试的形式。

考生须签订《诚信考核承诺书》,于复试当天递交至学院,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

心理测试部分通过瑞格心理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http://ruige.csu.edu.cn/)完成,具体通知将于QQ群内发布(注:所有类型的考生均需参加心理测试)。


五、考核方式

(一)前期资格审查和报考材料审核方式(初审):

由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百分制打分;专家组由至少 3 位专家组成,专家逐一审核申请材料并给出成绩,取平均分。根据考生成绩排名,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并公示,参加复试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为2:1。材料审核成绩仅用于对考生能否进入考核的资格认定,不计入复试考核总成绩。

(二)复试考核方式

考核总分为300分。考核主要包括外语能力测试(100分)、专业基础测试(10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100分)三个科目。考核中同步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进行考核,思想政治考核等级按“合格”和“不合格”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外语能力测试、专业基础测试和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的合格分均为60分,单项考核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心理健康测试等级为“合格”和“不合格”,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考核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

1)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心理状况等。

2)外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以听说交流方式进行,用时10分钟。

3)专业能力考试(满分100分):分专业进行专业基础测试,考生在复试现场进行笔试(闭卷),考试时长为2小时。

4)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满分100分):以听说交流方式进行,考官随机提问,考生即时作答。每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专业能力考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成绩。


六、考核时间

20235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30


七、纪律要求

1.考生在考核复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诚实守信,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和干扰考核复试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考核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考核复试过程为线下面试,笔试环节须遵守考试相关规定,综合素质能力及外语考核环节考生只可携带身份证进入考场,禁止携带除身份证之外的任何物品进入考场,禁止在手掌等身体部位书写文字等。若有违反,视同违纪、作弊。

八、录取原则及公示

1.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位确定。

2.按照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我校学术学位博士招生专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3.考核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发放录取通知书前,我校向所有拟录取的非定向博士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所有拟录取的定向博士生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5.考生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新生开学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入学与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2)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奖助学金

奖助学金评定原则:(奖学金及助学金在第一学年不分等级

——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生新生(录取类别为“11非定向”、且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并全脱产学习)及少干计划新生均可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

——录取类别为“12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新生(不含少干计划)不享受奖、助学金。

——博士生进校后第二年起学校将根据其思政表现、学习成绩、年度学术成果及社会实践工作等综合业绩重新评定奖学金享受等级。


十、复议

考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我院提出,我院会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我院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我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老师: 0731-88879294

监督电话:研招办0731-88836820

※说明:

1.考生若放弃复试考核资格,请务必告知我院。

2.考生如未按时参加考核,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考核资格。

3.通过初审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另行发布,考试QQ群号将随考生名单一同发布。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中南大学关于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https://gra.csu.edu.cn/info/1011/39050.htm )。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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