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9〕57号)文件要求,现制订我院2023年秋季学期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22级及以前年级因故申请延期进行资格考试的博士生。
1.博士生在完成相应学科培养方案设置的应修全部课程学分后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未完成应修课程学分者不能参加当年的考试。
2.因在国外或境外访问学习的研究生,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导师签署意见,并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在国外或境外按期进行远程资格考试。
3.博士生因休学等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当年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4.第一次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未通过者或因各种原因延期考试者,均须参加下一次考试。博士生不得无故延期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无故未考试者的成绩计不合格。
二、考试时间及安排
1.考试时间:2023年9月20日。
2.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学院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和考试专家委员会。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业方向负责人组成,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业方向负责人任成员。专家委员会由专家委员会由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成,设主任1人,成员3-5人,秘书1人(具有相关学科讲师职称以上)。
三、考试流程
1.博士生申请:博士生于规定时间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系统填写并提交资格考试申请表给导师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导出并打印《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情况表》,于规定时间提交。
2.导师审核:导师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对博士生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进行审核。
四、考试内容与方式
1.考试方式:采用笔试(闭卷或开卷)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口试考试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
2.考试内容:重点考核博士生系统深入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独立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口试内容(提问或随机抽题)重点测试博士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以及语言运用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成绩评定:博士生资格考试成绩优秀(A)、良好( 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等级进行评定。
五、其他说明
1.博士生如对考试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考试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学院考试领导小组核实、复查整个考试过程并给予答复。博士生对复议决定有异议的,可继续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对考试情况进行审核和评判。
2.未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或未参加考试者,不得进行开题报告。4年内未通过资格考试的普通博士生作退学处理,第八学期前未通过资格考试的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可转入硕士层次继续学习或作退学处理。
3.其他具体事宜参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