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在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以下简称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将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组织及评定原则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组成),严格按学校通知要求、学院实施细则、结合对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基本条件和创新成果的综合评价进行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真正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调动广大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积极性。
二、评定依据
1.《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
2.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三、研究生奖助学金类型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研究生助学金。
四、评定对象
2020-2023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2021-2023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
五、评选程序及工作日程安排
(一)创新成果的录入
学生将本人创新成果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创新成果”栏,将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获奖、学科竞赛、发明专利、著作(专著)、作品、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参与社会实践情况等创新成果录入相关栏目。
(二)奖助学金申请(9月25-28日)
9月25日-28日,所有研究生必须登录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选择“奖助评审”->“我要申报”,根据申报的奖学金类型,在线填写相关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录入相关信息后“提交”保存,点击“详细”,打印“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或“中南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或“中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以上三种表简称《申请表》)。
(三)研究生将打印好的《申请表》,连同创新成果原件、复印件和成果证明等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以下简称申报材料),交导师签署意见后,于9月28日前交至学院。申报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者需提交PPT演示文稿的电子文件(要求见附件18,注意指定发送邮箱)。未在规定日期提交申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评定资格。
(四)学院组织初审(10月7-9日)
学院对照学校文件和学院奖学金实施细则,组织对申报研究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学校文件、学院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具备参评资格者,才能提交学院进行答辩和评审。
(五)学院组织答辩和评审
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对于学术学位研究生,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学术成果;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同时保证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获评人数的相对平衡。
(六)学院公示
公示时间:10月14-18日。
学院将本单位拟获奖名单、拟推荐人名单和已申请(或已答辩)未获评人名单(含综合成绩、排名、拟推荐获奖等级或未获评等级、符合相应奖项相应等级评定条件的主要创新成果)按奖学金类型予以公示。
(七)奖助学金发放时间(请按附件要求正确绑定银行卡)
新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10月31日左右;
老生助学金:10月31日左右;
老生学业奖学金:11月30日左右;
国家奖学金:12月31日左右;
校长奖学金:12月31日左右(按10个月发放,12月底发放9-12月的奖学金)。
六、工作督查及复议
在评审过程中,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
2023年9月20日
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