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办法》(中大研字〔2023〕88号),为做好2025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导师资格认定
申报各类导师条件按《中南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办法》(中大研字〔2023〕88 号)执行。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审查由学院党委负责。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的认定程序。
二、申报、认定基本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
(二)学院党委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立德树人、师德师风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体现在申请表中,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的认定程序。
(三)学院教授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学术水平评议。
(四)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条件(进校经费要求:博导,纵向经费5万,或横向经费10万;硕导,纵向经费0.5万,横向经费2万),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和表决。
(五)学院党政联席会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的申请人进行审议。
(六)学院将审核推荐名单进行公示(校外导师在公示前须先行报学校审批),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定。
(七)复议。公示期间,申请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提出异议申请,学院要及时处理;申请人对学院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申请复议,研究生院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受理并及时反馈。学院纪委书记负责申诉处理、执行纪律监督。申诉电话:88879294,学院505办公室 刘老师。
三、时间安排
(1)2024年9月1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
(2)2024年9月11日,学院材料审核,确定资格认定导师名单。
(3)2024年9月11-13日,公示后报研究生院审定。
补充:申请材料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度导师资格认定的通知》要求报送。联系电话:88879294(办),刘老师;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学院505办公室。
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