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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1901班河坝镇认知实习系列报道(一)——行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2021-07-09

作者:文 | 陈哲 雷爱 摄 | 李楚文



202175日,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1901班全体同学,来到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认知实习。河坝镇党委书记曾勇、镇党委组织委员李兴镇党政办主任李新等领导,对本次实习给予了大力支持。

本次实习以“乡村振兴”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关键词,力争发挥我院师生优势,为大通湖区河坝镇发展贡献才智。我院将推出“乡村发现”系列报道,对本次实习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法治力量如何助推乡村振兴?移风易俗如何为乡村振兴注入文明力量?乡村振兴大背景下,我国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又需要如何创新与完善?我们又如何抓住党史学习教育契机,凝聚起乡村振兴的磅礴伟力?

随着实践的不断开展,问题与思考愈发深入。今日,我们跟随在执法大队实习的三位同学,体味在行政执法中的力度与温度。


7月6日上午,河坝镇执法大队高队长带领雷爱、李楚文、陈哲三位同学进行了下乡考察。高队长带三位同学实地体验了渔政执法、禁捕退捕等现场执法活动。在执法过程中,高队长要求同学们仔细观察河流内是否有村民违规放下的渔网,一旦发现,要及时联系相关村干部进行清理,做到令行禁止,用铁的手腕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强有力的环保执法力度,守护这片绿水青山。







下午,雷爱、李楚文、陈哲跟随高队长前往乡镇小学门口,开展骑摩托车不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整治与安全骑自行车普法教育行动。在行动中,高队长告诉同学们要以规劝为主,不能把罚款、扣车当作万金油,善于规劝和教育群众,做好基层群众的普法教育,用有责任的普法提升群众守法自觉。越是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就越是普法教育的好时机、好切口,以有温度的执法,把道理讲到群众心窝里,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回程路上,在洞庭湖北洲子二站下面,高队长制止了两个社会人员的垂钓行为。监督禁渔禁捕是河坝镇执法大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通湖是洞庭湖的组成部分,属于长江流域。2020年1月国家出台了十年禁渔令,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十年禁渔计划》等相关法律政策,守护生态环境,日常巡逻禁渔禁捕也就成为了河坝执法大队的重要工作之一。

随后,高队长和同学们一起来到洞庭湖一处河堤。队长告诉同学们,这个河堤全长有一百多公里。仅在洞庭湖的边缘,同学们就感觉到了湖域面积的宽阔与壮观,不由自主地感叹道“八百里洞庭”。高队长还为我们补充了相关知识,湖一侧栽的一排排树,可以有效减少湖水掀起的湖浪对河堤的侵蚀,保护河堤。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同学们切身实地的来到基层,走进生态环境治理一线,踏入这片“水草之都”,感悟河坝镇政府在水污染治理过程中采取的新方法、新技术,对“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湖泊"有了更深的思考与体验,也对基层政府在治理一线中的“力度”和“温度”,有了深入的理解与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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