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集体备课制度实施办法

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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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集体备课制度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第6条关于集体备课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1. 集体备课组织。集体备课以教研中心为单位组织开展,由教研中心主任负责组织。

2. 集体备课内容。第一,集体备课要依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统编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新版教材和教学大纲组织集体备课,准确把握教材基本精神,研究确定教学进度和内容,形成统一的参考教案,并不断修订完善。第二,要组织教师集中学习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时将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贯穿融入教学,充分体现课程的思想性、理论性、时效性。

3. 集体备课原则。集体备课需要在备课目标、备课内容、备课形式等方面坚持针对性与有效性、政治性与学理性、规范性与创新性、统一性与多样性、预设性与生成性辩证统一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思政课集体备课的制度优势,切实通过集体备课整体提升思政课教师教学水平。

4. 集体备课时间。教研中心每月组织中心教师集体备课1次,集中研讨教学共性问题、难点问题、热点问题,促进同一门课程教学内容、方法的相互交流、彼此促进,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5. 集体备课激励机制。学院从教学运转经费中划拨集体备课专项经费,按200//次下拨经费。教研中心按照要求定期召开集体备课会,集体备课内容记录详细完整(应包含集体备课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名称、备课形式、备课主题、备课内容及发言情况详细记录等),集体备课成效显著,学期结束时专项经费予以全额拨付。教研中心无故未按要求组织集体备课,没有完整的集体备课记录,专项经费将予以部分扣除。未参加集体备课的教师不能获得专项备课费。

6. 集体备课督查。教研中心需及时做好集体备课记录。教务主任每月底检查一次各中心集体备课记录本,并向分管教学院长反馈检查情况。

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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