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制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素质加分实施细则

2025-09-17

作者:

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精神,为突出对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考核,在学业成绩绩点的基础上,对研究生学术科研等进行一定的综合素质加分,加分之后的成绩排名作为评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依据(一等学业奖学金须满足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所有加分项必须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创新成果认定周期为上一年的91日至当年831日(基本学制内最后一学年可延长至申报截止日),并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具体加分项如下:

(一)学术论著:署名须为中南大学,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学术论文须为公开发表,交验时须见刊,录用通知无效。一般学术刊物加分上限为2篇(0.2分),其他级别论文加分可累加,但同一篇论文取最高分。

人文社

A1

人文社

A2

人文社

B

人文社

C

CSSCI扩展版

中文核心刊物

其他学

术刊物

2.5

2

1.5

1

0.6

0.1

备注:1.参与著作(与本学科相关)或在重要报纸、网站上发表超过2000字的文章,计0.03分。2.参加学术论坛征文获奖,国家级计0.1分,省级计0.05分,校级(需与我校同层次的院校)计0.03分。

(二)科研项目:立项项目承担单位须为中南大学。项目加分必须为项目申报时计划书上所列的负责人和参与者,并经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认定。

级别

第一负责人

参与者(前二)

参与者(其他)

国家级

1

0.4

0.2

省部级

0.5

0.1

0.03

校级

0.2

0.03

0.01

院级

0.03

0.01

不计分

备注:1.同一项目,取最高分;2.学院“思源杯”项目加分,参与者最多只计一次。

(三)社会实践:参与社会实践,需上报实践立项计划书上所列的负责人和参与者,并经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认定。

级别

第一负责人

参与者(前二)

参与者(其他)

国家级

0.8

0.3

0.1

省部级

0.4

0.1

0.05

校级

0.1

0.03

0.01

院级

0.03

0.01

不计分

(四)赛事获奖:参与创新创业类比赛等赛事获奖,加分标准如下。

级别

第一负责人

参与者(前二)

参与者(其他)

国家级

0.8

0.3

0.1

省部级

0.4

0.1

0.05

校级

0.1

0.03

0.01

院级

0.03

0.01

不计分


(五)学生工作:担任研究生干部一年以上,视工作情况酌情加分,经所在学生组织主管部门考核(良好以上),马院学工办负责具体认定。担任多项职务者取最高分,加分不累计。

职务

最高加分

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兼职辅导员

0.2

院研会主席团成员、院学生党支部副书记、院团委副书记、班长、

团支书、学生社团正副会长(挂靠马院)、校研会部长

0.1

院研会正、副部长,院团委正副部长,

院学生党支部委员,班委

0.05


说明:其他未尽事宜,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决定。


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917


通讯地址:长沙市麓山南路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邮政编码:410083

党政综合办:0731-88837508

业务办:0731-88879294

学工办:0731-88837976

  • 人才招聘

  • 官方微信

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湘ICP备0500565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