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中南大学关于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相关工作安排,遵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院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简称“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清燕、汪平
副组长:胡栋材
成 员:童卡娜、吴争春、胡腾蛟、胡晓、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中南大学学工部负责人各1人
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小组:汪平(组长)、童卡娜、胡栋材、吴争春、胡腾蛟、胡晓
此外,学院还设置了命题小组、考务小组、面试考核小组、成绩复核小组等,以保证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招生计划
5名(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其中专职辅导员的比例不少于计划数的70%,本校录取的考生不超过1名,招生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序号 |
导师 姓名 |
思政骨干 专项计划 |
招生方向 |
1 |
李景升 |
1 |
思想政治教育 |
2 |
冯刚 (校外) |
1 |
思想政治教育 |
3 |
曹清燕 |
1 |
思想政治教育 |
4 |
王莎 |
2 |
思想政治教育 |
合计 |
5 |
思政政治教育 |
三、复试对象
通过我院组织的初审并且通过中南大学统一组织的外语笔试的考生。
(思政骨干专项参加复试的人数与总招生计划数的比例不超过2:1。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参见附件。)
四、复试方式
线下复试。考生须填写《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于复试当天递交学院,确保考核过程诚实守信。
心理测试部分通过瑞格心理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s://psymea.csu.edu.cn)完成,具体通知将于复试QQ群内发布(注:所有类型的考生均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考核方式
考核总分为300分。考核主要包括专业基础测试(100分)、外语水平测试(10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100分)三个科目。考核中同步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进行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等级按“合格”和“不合格”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专业基础测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的合格分均为60分,单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心理健康测试等级为“合格”和“不合格”,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
(1)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心理状况等。
(2)专业基础测试(满分100分):考生在复试现场进行笔试答题(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参考书目如下:
陈万柏、张耀灿:《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
郑永廷等:《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
(3)外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以听说交流方式进行,考官随机提问,考生即时作答,用时10分钟。外语水平考核成绩取专家组平均分。
(4)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满分100分):以听说交流方式进行,考官随机提问,考生即时作答,用时15分钟。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成绩取专家组平均分。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专业基础测试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成绩。
六、考核时间
2025年6月7日上午09:00-11:00(专业基础测试)
2025年6月8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面试)
说明:具体时间如有临时调整,复试QQ群会及时告知。
七、纪律要求
1.考生在复试考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诚实守信,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和干扰考核复试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考生在复试考核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考核过程为线下面试,笔试环节须遵守考试相关规定,外语水平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环节,禁止考生携带除身份证之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等。若有违反,视同违纪作弊。
八、录取原则及公示
1.根据我院相应导师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位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确定后再分配具体导师。
2.考核结束后,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思政司审核通过后,在我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3.发放录取通知书前,所有拟录取的定向博士生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4.考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
(2)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不合格、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或复试单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其他说明:
1.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新生开学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入学与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2.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奖助学金
奖助学金评定原则:(奖学金及助学金在第一学年不分等级)
1.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生新生(录取类别为“11非定向”、且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并全脱产学习)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新生均可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
2.录取类别为“12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新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享受奖、助学金。
3.博士生进校后第二年起学校将根据其思政表现、学习成绩、年度学术成果及社会实践工作等综合业绩重新评定奖学金享受等级。
十、复议
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我院提出,我院会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我院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我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老师:0731-88879294
监督电话:0731-88836820
※说明:
1.考生若放弃复试资格,请务必及时告知我院。
2.考生如未按时参加复试考核,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考核资格。
3.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加入QQ群号:805505087,相关通知会通过此群发布。
4.按照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思政骨干专项计划为定向就业。
5.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学校和学院发布的相关通知等。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