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争春教授在《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3期发表《化私为公:公私视角下清代陋规的制度化演变与近代国家转型》一文。文章指出,陋规是官场潜规则下不被正式制度承认但又被官民默许的各种惯例性收费,长期处于半公半私、半明半暗的状态。陋规严重损害吏治民生,但因其在传统体制下发挥着“亚财政”作用,成为国家治理的一大难题。清代曾两次尝试将陋规“化私为公”,即雍正朝的“耗羡归公”与清末新政时期的陋规改革。雍正朝的改革短暂改变了陋规非制度化的性质,但至乾隆朝又回归旧辙。相比之下,清末的改革最终将陋规纳入“正项”,引进到国家正式税收体系,发生了重要的性质变化。清末陋规制度化因应了国家体制从帝制向宪政、从“小政府”向“大政府”、从旧式财政向新式财政的转型。但清末的转型并不成功和彻底,陋规化公虽然配合了转型时期的财政需求,但加重了百姓的负担,未能摆脱“黄宗羲定律”。